根据学院下发《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工字〔2025〕64号)和《忻州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文件,提前告知学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初步提出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级别,汇总后,经物理系认定工作组审核,确定初步认定结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对本项工作有异议的师生员工,请于2025年10月16日中午12:00前,向物理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反映。
联系人:物理系纪检委员 张晋华
联系电话:18135040215
物理系学生工作领导组
2025年10月13日